2011-2015年是贯彻执行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实施年,为总结“六五”普法情况,并为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七五”普法决议提供参考,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今年8至10月,在区人大常委会段文龙副主任的带领下,由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与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就本区贯彻执行“六五”普法决议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2011年,原闸北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和原静安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六五”普法期间,两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六五”普法工作的依法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阶段性评估等形式持续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①]。
为全面深入了解本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调研组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一是专题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原闸北、原静安两区“六五”普法工作总体情况,以及“七五”普法工作打算情况的汇报;二是召开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情况,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召开了街道、镇,以及居委会参加的座谈会,了解社区基层普法工作情况;四是以多种方式和渠道听取并征求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关于普法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情况和意见建议;五是走访部分区人大代表和相关专家学者,听取对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与谋划“七五”普法决议相结合,根据调研中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介入“七五”普法决议草案的研究起草。
二、“六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的主要情况
五年来,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决议要求,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区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
(一)健全机制,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一是统筹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并逐年制定实施计划,确保“六五”普法决议和规划落实。二是健全和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政府各执法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三是强化考核检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及时反馈问题,研究对策。五年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普法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突出重点,着力提高普法工作实效。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宪法宣传活动,建立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结合“8.16”依法治市日及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治电影展映、话剧演出、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宣传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二是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根据青少年、企业职工、来沪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静安楼宇经济特点,以“绎法空间”为载体,全面提升“法律进楼宇”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强化新媒体运用。运用移动互联网平台,通过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信息,扩大法宣工作覆盖面。建立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共享互通机制,在《新闻晨报》、《上海法治报》等市级媒体开设“绎法空间”专栏,利用传统媒体进一步扩大新媒体的传播效应和影响力。
(三)普治结合,积极推进区域法治建设。一是推动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市首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专业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公信力。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六五”普法期间,区民政、安监、工商、公安等12家单位获得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静安寺街道华山居委会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称号。二是提升区域依法治理水平。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破解社会治理顽症。组建维稳法制宣讲团,参与信访终结后的法律宣讲和矛盾化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实践居委会法律顾问制度,提升社区法治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融入公园、街道、楼宇、绿地等公共空间,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组织法治宣传话剧巡演、拍摄微电影、开展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和法治绘画比赛等项目传播弘扬法治文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要求,与静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和单位对于法治宣传教育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区中的基础作用认识尚不到位,普法工作发展仍不平衡。法宣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合力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法律六进”推进力度还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均衡,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存在学用脱节问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在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思路方法与社会发展变化及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不完全匹配。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虽不断推陈出新,但切合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普法方式和举措仍显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对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领域出现的新理念、新技术的运用还有待加强。普治结合还不够紧密,需要更加注重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法规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更加注重对全社会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的传播和培养。
四、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建议
2016-2020年是静安全面建设“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于服务和保障静安“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进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一是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常抓不懈。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切实为静安“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静安区情,聚焦经济转型、法治政府、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改革、推动发展。三是要强化普法责任,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普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切实推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一是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法治理念,全面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要坚持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把尊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教育课程,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白领、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等不同群体法律需求的研究和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要认真研究新时期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解决制约普法工作效果的瓶颈问题。要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着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通过微信、微博、微电影推广互动式普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样、更便捷、更易于接受的学法渠道。通过以案释法,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人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引导人民群众自觉用法律维护权利、规范行为,提高法律法规实施效果。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三)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切实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增强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提升区域社会治理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继续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发挥法治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基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三是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深入推进城区法治文化建设,在城区建设规划设计中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空间,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坚持主阵地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区域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媒法治传播主渠道作用,在主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风尚,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①] 2015年10月,原闸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了原闸北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提出审议意见。
